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補充通知
2020-01-31
來源: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611
深工信規〔2020〕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對《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適用補充通知如下:
一、一級線內地上工業樓宇整體轉讓適用《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二、一級線內工業樓宇轉讓(含整體轉讓和分割轉讓)的受讓方是經依法注冊登記的企業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不適用《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關于受讓方條件的規定:
(一)在《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實施前已核發用地批準文件或簽訂出讓合同;
(二)在《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實施后第一次轉移登記,或用于回遷安置的工業樓宇登記至回遷戶名下后第一次轉移登記的;
(三)除城市更新用地、土地整備留用土地、非農建設用地及征地返還用地上的工業樓宇外,其他工業樓宇在《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實施后沒有通過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的方式改變產權限制條件。
三、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關于《〈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補充通知》的政策解讀
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報請政府公報發布《〈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補充通知》的函
(聯系人:謝少東,聯系電話:88102542)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31日

相關文章